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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需要之母 1908年7月3日,一些考古学家在克里特岛上对菲斯托斯的古代弥诺斯文化时期的宫殿进行发掘,无意中发现了技术史上最引人注目的物品之一。它乍看之下似乎貌不惊人,只是一个小小的、扁平的、没有彩绘的圆盘,由粘土烘制而成,直径为6.5英寸。再仔细观察一下.就发现这个圆盘的每一面都布满了文字,文字落在一条曲线上,而曲线则以顺时钟方向从圆盘边缘呈螺旋形通向圆盘中央,一共有5圈。总共241个字母符号由刻出来的垂直线整齐地分成若干组,每组包含几个不同的符号,可能就是这些符号构成了词。作者必定仔细地设计和制作了这个圆盘,这样就可以从圆盘的边缘写起,沿螺旋线写满全部可以利用的空间,然而在到达圆盘中央时空间正好够用(见下图)。 自出土以来,这个圆盘一直成为文字史家的一个不解之谜。 不同符号的数目(45个)表明这是一种音节文字.而个是字母文字,但它仍没有得到解释,而且符号的形式也不同于其他任何已知的书写系统的符号形式。在它发现后的89年中,这种奇怪文字连零星碎片也没有再出现过。因此.它究竟是代表了克里持岛的一种本地文宁,还是从外地进入克里持岛的舶来移民,这仍然不得而知。 对技术史家来说,这个菲斯托斯圆盘甚至更加令入困惑;它的年代估计为公元前1700年,这使它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文件。圆盘上的符号不像克里特岛后来的A类线形文字和B类线形文字所有的文本那样是用手刻写的,而是用带有凸起铅字似的符号的印章在柔软的粘土上压印出来的(粘土随后被烘干硬化)。这位印工显然有一套至少45个印章,一个印章印出圆盘上的一个符号。制作这些印章必然要花费大量的劳动,而它们肯定不是仅仅为了印这—个文件而被制造出来的。使用这些印章的人大概有许多东西要写。有了这些印章,印章的主人就可以迅速得多、整齐得多地去进行复制,这是他或她在每一个地方写出每一个文字的复杂符号所无法比拟的。 菲斯托斯圆盘开人类下一步印刷业之先河。因为印刷也同样使用字模或印板,但却是直接沾墨水印在纸上,而不是不沾墨水印在粘土上。然而.这些接下去的尝试直到2500年后才在中国出现,在3100年后在中世纪的欧洲出现。圆盘的这种早熟的技术,为什么没有在古代地中海的克里特岛或其他地方得到广泛的采用?为什么它的印刷方法是在公元前1700年左右在克里特岛发明出来.而不是在其他某个时间在美索不达米亚、墨西哥或其他任何一个古代文字中心发明出来?为什么接着又花了几千年时间才又加上用墨水和压印机这个主意从而得到了印刷机?这个圆盘就是这样地成了对历史学家的咄咄逼人的挑战。如果发明创造都像这个圆盘似乎表明的那样独特而难以捉摸,那么想要对技术史进行综合的努力可能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的。 表现为武器和运输工具的技术,提供了某些民族用来扩张自己领域和征服其他民族的直接手段。这就使技术成了历史最广泛模式的主要成因。但是,为什么是欧亚大陆人而不是印第安人或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人发明了火器、远洋船只和钢铁设备?这种差异扩大到了从印刷机到玻璃和蒸汽机的其他大多数技术进步。为什么所有这些发明创造都是欧亚大陆人的?虽然世界上一些蕴藏最丰富的铜矿和铁矿分别在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但为什么所有新几内亚人和懊大利亚土著在公元1800年还在使用几千年前就已在欧亚大陆、非洲大部分地区被抛弃了的那种石器?所有这些事实说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外行人想当然地认为,欧亚大陆人在创造性和智力方面要比其他民族高出一筹。 另一方面,如果在人类神经生物学方面没有任何此种差异可以说明各大陆在技术发展方面的差异,那么用什么来说明呢?另外一种观点是以发明创造的英雄理论为基础的。技术进步似乎特别多地依靠少数十分稀有的天才如约翰内斯·谷登堡*、詹姆士·瓦特、托马斯·爱迪生和莱特兄弟。他们或是欧洲人,或是移居美国的欧洲人的后代。阿基米德和古代的其他一些稀有天才也是欧洲人。这样的天才会不会也生在塔斯马尼亚岛或纳米比亚呢?难道技术史仅仅决定于几个发明家的出生地这些偶然因素吗? *约翰内斯·谷登堡(1398-1468):德国金匠,发明活字印刷术,包括铸字盒、冲压字模、浇铸铅合金活字、印刷机及印刷油墨,排印过《42行圣经》等书。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不是个人的创造性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对新事物的接受性问题。有些社会无可救药地保守、内向、敌视变革。许多西方人都会有这种印象,他们本来想要帮助第三世界人民,最后却落得灰心丧气。第三世界的人作为个人似乎绝对聪明;问题似乎在他们的社会。否则又怎样来解释澳大利亚东北部的土著为什么没有采用弓箭?而他们见过与他们进行贸易的托雷斯海峡的岛上居民在使用弓箭。也许整个大陆的所有社会都不接受新事物.并由此说明那里的技术发展速度缓慢?在本章中,我们最终将要涉及本书的一个中心问题:为什么在不同的大陆上技术以不同的速度演进的问题。 我们讨论的起始点是“需要乃发明之母”这个格言所表达的普遍观点。就是说,发明的出现可能是由于社会有一种未得到满足的需要:人们普遍承认,某种技术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或是作用有限的。想要做发明家的人为金钱和名誉的前景所驱使,察觉到了这种需要,并努力去予以满足。某个发明家最后想出了一个比现有的不能令人满意的技术高明的解决办法。如果这个解决办法符合社会的价值观,与其他技术也能协调,社会就会予以采纳。 相当多的发明部符合需要乃发明之母这个常识性的观点。1942年,当第二次世界大战仍在进行时,美国政府制定了曼哈顿计划,其显而易见的目的就是抢在纳粹之前发明出为制造原子弹所需要的技术。3年后.这个计划成功了,共花去20亿美元(相当于今天的200多亿美元)。其他的例子有,1794年伊莱·惠持尼发明了轧棉机,来代替把美国南部种植的棉花的棉绒剥离下来的繁重的手工劳动,还有1769年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来解决从英国煤矿里抽水的问题。 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使我们误以为其他的重大发明也是为了满足觉察到的需要。事实上,许多发明或大多数发明都是一些被好奇心驱使的人或喜欢动手修修补补的人搞出来的,当初并不存在对他们所想到的产品的任何需要。 一旦发明了一种装置,发明者就得为它找到应用的地方。只有在它被使用了相当一段时间以后,消费者才会感到他们“需要”它。还有一些装置本来是只为一个目的而发明出来的,最后却为其他一些意料之外的目的找到了它们的大多数用途。寻求使用的这些发明包括现代大多数重大的技术突破,从飞机和汽车到内燃机和电灯泡再到留声机和晶体管,应有尽有。了解到这一点,也许会令人感到吃惊。因此,发明常常是需要之母,而不是相反。 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托马斯·爱迪生的留声机的发明史。留声机是现代最伟大的发明家的最具独创性的发明。爱迪生于1877年创造出了他的第一架留声机时,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他的发明可以有10种用途。它们包括保存垂死的人的遗言,录下书的内容让盲人来听,为时钟报时以及教授拼写。音乐复制在他列举的用途中并不占有很高的优先地位。几年后,爱边生对他的助手说,他的发明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又过了不到几年,他改变了主怠,做起销售留声机的生意来——但作为办公室口述记录机使用。当其他一些企业家把留声改装成播放流行音乐的投币自动唱机时,爱迪生反对这种糟蹋他的发明的做法,因为那显然贬低了他的发明在办公室里的正经用途。只是在过了大约20年之后,爱迪生才勉勉强强地承认他的留声机的主要用途是录放音乐。 机动车是另一个在今天看来用途似乎显而易见的发明。然而,它不是为满足任何需求而发明出来的。当尼古劳斯·奥托于1866年造出了他的第一台4冲程气化器式发动机时.马在满足人们陆上运输需要方面已经有了将近6000年的历史,在最近的几十年里又日益得到蒸汽动力铁路的补充。在获得马匹方面不存在任何危机,人们对于铁路也没有任何不满。 由于奥托的发动机力量小、笨重和高达7英尺,所以它并不比马匹更为可取。直到1885年,发动机的改进使戈特利布·戴姆勒得以在—辆自行车上安装了一台发动机从而制造了第一辆摩托车;他一直等到1896年才制造了第一辆卡车。 1905年,机动车仍是有钱人的昂贵而不可靠的玩物。公众对马匹和铁路的满意程度始终很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军方认定它的确需要卡车。战后卡车制造商和军队进行了大量游说,使公众相信他们对机动车辆的需要,从而使卡车得以在工业化国家开始取代马车。甚至在美国的最大城市里,这种改变也花了50年时间。 发明家们常常不得不在没有公众需求的情况下长期坚持他们的修修补补的工作,因为他们的早期样机性能太差,派不了用场。最早的照相机、打字机和电视机同奥托的7英尺高的内燃发动机一样使人不敢领教。这就使发明者难以预知他们发明的可怕的原型最终是否可以得到使用,从而是否应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来对它进行开发。美国每年要颁发大约7万份专利证书,但只有少数专利最后达到商业性生产阶段。有一项大发明最终得到使用,就会有不计其数的其他发明得不到使用。甚至有些发明当初本来是为了满足特定的需要而设计的,后来可能在满足意外需要方而证明是更有价值的。虽然詹姆士。瓦特设计他的蒸汽机是为了从煤矿里抽水,但它很快就为棉纺厂提供动力 因此,被用作我们讨论的起始点的关于发明的常识性观点把发明的通常作用和需要弄颠倒了。它也夸大了诸如瓦特和爱迪生之类稀有天才的重要性。所谓“发明的英雄理论”之所以得到专利法的鼓励,是因为申请一项专利必须证明所提交的发明具有新意。发明者出于财政的动机而贬低或忽视前人的成果。从专利法律师观点看,最佳的发明就是全无先例的发明,就像雅典娜整个地从宙斯的前额跳出来一样*。 *据希腊神话,诸神宙斯在得知智慧女神莫提斯将要生下的儿子会夺取其权位时,在莫提斯生下儿子前将其吞噬。后宙斯忽觉头痛欲裂,遂令其自赫菲斯托斯用斧头将其头颅劈开,于是雅典娜从其前额跳了出来。 实际上,即使对那些最著名的而且显然具有决定意义的现代发明来说,就是“某人发明某物”这种不加掩饰的说法背后有着被忽视了的先例的影子。例如,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詹姆斯·瓦特于1769年发明了蒸汽机“,据说他是由于看到蒸汽从水壶嘴冒出来而受到了启发。这个故事实在太妙了,但可惜的是,瓦特打算制造自己的蒸汽机的想法,实际上是在他修理托马斯·纽科曼的一台原型蒸汽机时产生的。’这种蒸汽机纽科曼在57年前就已发明出来了,到瓦特修理时,英格兰已经制造出100多台。而纽科曼的蒸汽机又是在英国人托马斯‘萨弗里于1698年获得专利权之后才有的,但在萨弗里获得专利权之前,法国人丹尼.帕庞已于1680年左右设计出这种蒸汽机(但没有制造),而帕庞的设计思想则来自他的前人荷兰科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和其他人。所有这些并不是要否认瓦特大大改进了纽科曼的蒸汽机(把一个独立的蒸汽冷凝器同一个往复式汽缸合并在一起),就像纽科曼曾经大大改进了萨弗里的蒸汽机一样。 对所有有足够文件证明的现代发明都可以讲出类似的发展史。习惯上认为有发明才能的英雄仿效以前的一些发明者,而这些发明者也具有同样的目标,并已作出了一些设计、造出了一些工作样机或(就像纽科曼的蒸汽机—样)可以成功地投入商业使用的样机。爱迪生的1879年10月21日夜间著名的白炽灯泡的“发明”.只是对从1841年到1878年的其他发明者获得专利权的其他许多白炽灯泡的改进。同样,在莱特兄弟的载人飞机之前已有了奥托·利林塔尔的载人无动力滑翔机和塞缪尔·兰利的不载人动力飞机;在塞缪尔·莫尔斯的电报机之前已有了约瑟夫·亨利、威廉·库克和查尔斯·惠斯通的电报机;而伊莱·惠特尼的短绒(内陆)棉轧棉机不过是几千年来长绒(海岛)棉轧棉机的应用范围的扩大罢了。所有这些并不是要否认瓦特、爱迪生、莱特兄弟、莫尔斯和惠特尼作出了巨大的改进,因而增加了或开创了商业成功的机会。如果没有那位公认的发明者的贡献,发明物最后采用的形式可能已有所不同了。但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是:如果某些天才发明家不是在某个时候出生在某个地方,世界史的广泛模式会不会因此而产生重大的变化。答案很清楚:从来就没有这样的人。所有公认的著名发明家都有一些有本领的前人和后人,而且他们是在社会有可能使用他们的成果的时候对原来的发明作出改进的。